关于《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4日
广东省人社厅于2020年7月6日公布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调整。
2、调整的对象、范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调整。2020年6月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
3、调整办法: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1)定额调整: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60元。
(2)挂钩调整:
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3)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调整;对退休军转干部进行追平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