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有多少?津贴可发放多少天?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7日
问:生育津贴一般什么时候到帐?
答:根据操作流程,珠海市参保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在其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由参保职工在进行生育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或零星报销时代用人单位申领,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标准这样算,查询途径有两种
问: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在哪里可以查到?
答:支付给单位的生育津贴计算办法为:以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具体支付天数为:
1、产假
(1)生育的,98天。其中剖腹产、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相应增加15天。
(2)怀孕未满16周终止妊娠的,15天。
(3)怀孕满16周以上28周以下终止妊娠的,42天。
(4)怀孕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75天。
2、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1)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
(3)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4)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5)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的14天。同时施行生育或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3、查询途径有二种:
一是生育保险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可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查询;
二是用人单位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zhldj.gov.cn/zhrsClient/login.jsp)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产假期间换单位,女职工继续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并不受影响。
(转自:南方+)